醫藥網6月14日訊 為提高醫院經濟活動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強化醫院內部控制、提高運營效益,近日,國家衛計委、財政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推進三級公立醫院建立總會計師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截至2017年底,所有縣和前四批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城市的三級公立醫院必須設置總會計師崗位;到2018年底前,全國所有三級公立醫院全面落實總會計師制度。其他有條件的公立醫院應當設置總會計師崗位。
總會計師具有參與醫院重要經濟事項分析和決策等權限,是醫院領導成員之一。根據《意見》,總會計師的選拔、任用由主管機關(部門)黨委(黨組)或者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人民或者聘任。任期一般與醫院院長任期年限一致。
《意見》還提出,總會計師任免前,醫院應當征求同級財政部門、衛生計生部門和醫院主要負責人的意見。有條件的地區可實行總會計師委派制。實行委派制的醫院,任期年限由相關部門協商確定。
《意見》還強調,總會計師是醫院領導成員,凡設立總會計師的醫院不得設置與其職權重疊的副職。
讀懂總會計師
《意見》規定,總會計師協助院長管理醫院經濟和運營工作,對院長負責并承擔相應的領導和管理責任,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組織領導醫院的經濟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參與醫院重大財務、經濟事項的決策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總會計師的具體職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負責組織本醫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保護國家財產。具體包括建立健全制度、進行財務管理、編制執行預算及財務收支計劃等、開展會計核算、強化經濟分析、加強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
二是對醫院的運營管理、業務發展、基本建設以及資本運營等重大事項發揮監督和決策支撐作用。具體包括參與醫院戰略規劃、重大財經管理活動的分析決策等,參與重大經濟合同和經濟協議的研究、審查,參與新業務開展、技術創新、科技研究、服務價格、工資福利等方案的制定。考慮到總會計師屬于院領導的職能定位,將總會計師的職能范圍延伸到負責醫院的整體運營管理,而非局限在經濟管理方面。三是承辦院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意見》對總會計師的工作權限進行了八個方面的相關規定。一是組織醫院各職能部門開展經濟核算、財務管理相關工作;二是簽署醫院預決算、財務收支計劃、財務報告等;三是聯簽重大或特定經濟活動事項;四是會簽涉及財務收支的經濟合同或協議。
五是對醫院財會機構設置和會計人員配備等提出方案和建議;六是參與擬定醫院年度運營目標、中長期發展規劃等;七是對醫院經濟決策以及經濟運行進行監督;八是對違法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有可能在經濟上造成損失、浪費以及涉嫌非法集資的行為進行制止或糾正。
聊一聊申康中心總會計師委派制
為提升醫院經濟管理專業化水平的提升,2012年,上海申康醫院發展中心(下稱申康中心)探索建立總會計師委派制度。
一般而言,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制度有設置和委派兩種模式,申康中心選擇了后者,但在此基礎上有所創新。在履行出資人監督職能的同時,申康中心希望總會計師能夠協助院長做好醫院財務會計管理。
據悉,總會計師由申康中心負責選聘和任命。為保障總會計師外部監督的獨立性,申康中心對委派總會計師實行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并對總會計師進行考核。
“院長們都很聰明,都在積極發揮總會計師的作用。”申康中心財務處主任王錦福在接受健康界采訪時曾表示,總會計師主要協助院長做好會計管理、財務管理與監督、財會內控管理、重大財務事項監管等工作。
作為一家三級公立醫院院長,仁濟醫院院長李衛平非常支持總會計師委派制度,他認為這是申康中心采取的一項非常重大的改革。“醫院缺乏對優秀財會人員的吸引力,但大多數院長又沒有財務專業背景,申康中心委派總會計師到醫院之后,正好可以彌補院長在財務管理水平和資金運營效率方面的短板。”
看一看三明市總會計師制度
三明市于2012年5月28日發布《關于在縣級以上公立醫院設立總會計師崗位的通知》,提出將在縣級以上公立醫院設立總會計師崗位。
三明市規定,醫院總會計師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同級醫院管理委員會優先從所在醫院內部聘任,聘期為三年,可連續聘任。該職位也可從醫院外部聘任或由當地財政部門委派。所聘任總會計師不核編,不定行政級別。
三明市總會計師職位是公立醫院的行政副職,受同級醫院管理委員會和所在公立醫院主要負責人的雙重領導,主管經濟核算和財務會計工作。
根據《通知》,醫院總會計師的薪酬收入由當地財政撥付發放,按年薪計算為:市屬綜合性三甲醫院25萬元,市屬其他三級醫院20萬元,市屬二級醫院、縣級醫院15萬元。 |